没想到(男子怂恿跳桥)女子跳桥遭围观者拍摄起哄
2024-11-02 08:00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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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收录在热点追踪持续更新中。男子徘徊数小时跳楼身亡,哄骗跳楼者“不要跳”。他为什么不追究刑事责任?6月29日17时许,一名24岁男子欲在苏州某高楼自杀。 沈经过事发现场,现场起哄,并发表鼓励跳楼等不当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 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。 当事人的经历无疑是本案悲剧的重要原因。如果不是围观者的嘲笑和鼓励,也许事情会有另一个结局。 有些自杀者的初心不一定是自杀,但围观者的起哄无疑加剧和促进了自杀者的自杀行为。 从这个角度来说,围观者的起哄本质上是一种支持和鼓励自杀的行为。 沈开始大喊“不跳不是人”,寻求刺激,发泄情绪。这种行为极其不当,涉嫌违法。 有网友认为,故意杀人应当认定为犯罪。 但沈此举与当事人跳楼之间难以建立刑法上的因果关系,难以追究刑事责任 杀人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 如果站在高楼边缘的青年没有自杀意图,但行为人教唆其自杀并决定实施犯罪,那么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。 具体来说,本案中,由于想跳楼的自杀者与现场围观者相隔一段距离,所以“不跳就不是人”这四个字是否被想跳楼的自杀者听到仍有疑问。 另外,起哄的行为离跳楼的时间比较长,所以无法判断起哄的行为对跳楼行为的影响有多大。 所以,对于起哄围观者来说,虽然自己的行为有瑕疵,但从现场视频来看,更多的是出于寻求心理刺激,甚至是哗众取宠。死者的死亡与其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。 即只有证据足以证明跳楼自杀者是被教唆或帮助的,行为人可能构成教唆犯、共犯或间接正犯。 所以,需要明确本案死者是跳楼身亡。在没有证据证明他是被他人杀害的情况下,案件本身不属于刑事案件,不存在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。 但起哄者沈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,可以治安处罚。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。 在男子欲跳楼自杀的情况下,如果本案中沈某高喊“不跳不是人”的行为影响了公共场所秩序,造成严重混乱,则构成寻衅滋事行为,行为人应承担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 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寻衅滋事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 “事实上,虽然队伍在一起,今年还是和去年一样,人数也不算少。 “鲁迅的这句话今天依然适用,也不乏围观者,甚至是鸡蛋里挑骨头。 每一个站在高楼上绝望的人,总能吸引人们纷纷下楼,抬起头来。 目前,在我国,一般围观者的起哄行为并不违法犯罪,仅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缺失行为,仅给予道德谴责。 但围观者一旦触犯了法律边界,就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,甚至构成犯罪。 本案中,如果沈的话可以归入侮辱性言词,其公开诽谤他人的行为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,以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构成侮辱罪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 但就目前情况来看,沈的行为难以定性为犯罪行为。 雪崩发生时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 在这样的事件中,如果围观者都是看客,这种冷漠无疑会蔓延开来,悲剧无疑会深深地印在每个人的心里,不利于营造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。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金泽刚(同济大学法学教授)